□记者 赵壁
本报7月19日讯客人将宾馆的马桶损坏了,照价赔偿是应该的。但青岛市昌邑路7号J66宾馆在工作人员没有确定是顾客将马桶损坏的情况下,就要求顾客赔偿1000元。19日早晨,从潍坊来青岛游玩的刘先生向本报反映了他的遭遇。
19日早晨8点左右,从潍坊来青岛游玩住在青岛市昌邑路7号J66宾馆的刘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89772345反映,18日晚上,他和家人住进J66宾馆的411房间。19日早晨7点多,他下楼退房,但是查房工作人员称卫生间的马桶水箱位置出现裂缝,认为是刘先生一家人弄坏的,要求刘先生赔偿,一名姓张的女服务员还当着刘先生的面拨打该宾馆陈经理的电话,请示赔偿金额。陈经理要求刘先生交1000元押金进行赔偿,遭到刘先生的拒绝。
记者立即赶到事发的宾馆,在411房间看到,卫生间白色的瓷质马桶水箱中间位置和边沿上有一条裂缝,裂缝里沾了不少灰尘,呈黑色线状。“让谁看一眼都知道,这条发黑了的裂缝肯定不是新弄坏的。”刘先生说,19日早晨他住的这家宾馆还有另一个房间里的马桶盖碎掉了,游客赔了些钱才离开。
“让他交1000块钱押金……”在411房间,刘先生将他用手机录下的宾馆张姓女服务员和宾馆陈经理以及刘先生3人就马桶赔偿金额协商时的对话让记者听,其中关于赔偿金额陈经理如此说道。
记者随后找到负责检查刘先生所住411房间的宾馆服务员小戴,他一见到记者就向记者道歉,称自己刚上岗没有多久,可能出了些误会,马桶坏了不关刘先生一家的事。看到服务员这样说,刘先生随后结账离开了。
上午9点多,该宾馆的陈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期间,多次打电话自称是向老板汇报情况,当记者问他是否要求刘先生赔偿1000元时,陈经理却断然否认,但是得知刘先生在没有交上1000元押金就结账离开了,陈经理便责怪宾馆的工作人员,并要求他们查找刘先生的联系方式以便进行索赔。
记者问陈经理是否确认是刘先生将马桶弄坏的,又是如何确认的?陈经理先是称他没有去事发的房间查看被损坏的马桶,但是他们宾馆肯定不会无缘无故敲诈刘先生。“我不确定是刘先生将马桶弄坏的。”查房的小戴则当着记者的面这样跟陈经理说,并表示刘先生住过的411房间以前并不是他检查的,他也不知道马桶是不是在刘先生住进去之前就坏了。当记者请陈经理出示宾馆物品损坏后向顾客索要赔偿的明细表时,对方称只有购买东西时的发票,但是他并不愿意拿出来给记者看。
记者赶到事发的宾馆,在411房间看到,卫生间白色的瓷质马桶水箱中间位置和边沿上有一条裂缝,裂缝里沾了不少灰尘,呈黑色线状。“让谁看一眼都知道,这条发黑了的裂缝肯定不是新弄坏的。”刘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