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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监察院长”上任周年 称要规规矩矩做院长 监察院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0日09:12  台海网

  台海网7月20日讯 行事风格强烈的台“监察院长”王建煊上任初期炮火四射,不但要把“监察院”虎牙变大,也创下院长查案的首例。上任1年,他对“民怨很深”的感叹依旧,但也说要“规规矩矩做院长”。

  据台湾媒体报道,1年前,“小钢炮”王建煊以打老虎之姿,接下空转3年多的“监察院长”,当时,他表示,除了要“半年内对一部分的大案子有些交代”,也说要伸张“审计权”,把“监察院”这只老虎的牙齿变大。

  据了解,王建煊创下院长查案首例,受邀参与巴纽案、鐽震案、公务机要费等案,也参与“监察院”常设委员会运作。他说,亲自查案的3案已有2案结案,没有再参与新案,另外,上任半年后对于委员会运作都熟悉了,没有再参加委员会。

  王建煊上任不久,就因为高标要求,让不少“监委”感到未受尊重,曾经有“监委”在会议中差点与王建煊爆口角;前阵子台铁商务包车事件,王建煊的发言也让“监委”不满,直呼不是在止血,而是在放血。院长与委员间的火花不时迸现,在历任“监察院”前所未见。王建煊说,身为院长,为某些事与“监委”激烈辩论,有时也有缺点,现在做了一段时间,经验有了,也可以了,“现在需要规规矩矩做院长”,但这不代表未来他不查案了,“委员可以行使的权利,院长都可以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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