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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游泳溺亡 家属索赔12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0日10:45  生活新报

  7月15日23时许,陆良县小百户镇北山林茂页岩砖厂负责人到辖区派出所报案,称该砖厂一职工下班期间到距砖厂不远的水库游泳身亡,尸体于当晚20时30分被打捞上岸。事发后,死者家属对死者死因产生怀疑,并要求砖厂负责人赔偿12万元。

  调查:工人死因引争议

  事发次日,陆良县小百户镇派出所民警前往北山林茂页岩砖厂进行先期调查,经派出所初步确认,死者吴仕勇,今年26岁,宣威市宝山乡厂房村委会碉边村人。死因是落水死亡。因无法查明死者具体家庭住址,派出所便与宣威市宝山派出所联系,请求当地民警协助,并联系死者家属到事发地处理善后事宜。

  7月17日上午9时许,死者家属赶到砖厂后,看到死者吴仕勇尸体上有明显的伤痕,便对死者死因产生怀疑。此后,死者家属与砖厂老板沟通无果,于是将此事反映到了陆良县政府。17日下午,陆良县政府接到死者吴仕勇的家属反映后,立即安排小百户镇派出所对此事进行调查,并召集砖厂负责人与死者家属进行协商。

  陆良县小百户镇政府一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告诉记者,家属提出的疑点政府可以理解,但是死者身上的痕迹问题,应该是当晚组织人员打捞尸体过程中造成的。陆良县小百户镇派出所所长谢红文表示,调查过程中,由于死者家属不同意尸检,派出所只能对死者尸体进行外表检查,目前经过初步确认,死者吴仕勇为落水死亡。

  调解:砖厂愿出5万抚恤金

  18日上午,陆良县小百户镇政府、镇司法所、派出所召集砖厂负责人徐某与死者家属进行调解。死者家属向砖厂提出了12万余元的赔偿。经过协商,死者家属赔偿费用降低到6万余元,但砖厂负责人徐某表示,吴仕勇死亡与砖厂没有关系,砖厂出于理解和同情,愿意出5万余元作为死者的安葬、父母抚养等费用。最后由于双方意见产生分歧,协商没有达成一致。

  徐某说,工人吴仕勇游泳落水后,他立即组织砖厂的工人积极打捞,并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的民警已赶到现场对死者尸体进行了检查,排除了死者系他杀的可能。如果家属有意见,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砖厂,他会到法院应诉,并接受法院作出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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