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言蜜语+保证书≠爱情
来自南岸区 “我为他流产两次,他现在连面都不愿见。”昨上午,南坪宏声广场一茶楼,袁音向记者咨询,怎样才能拿到男友“违约”的一万元赔偿金。
22岁的袁音是四川省武胜人,现在南岸区一公交车路队当售票员。2006年,经姑姑介绍,袁音来到重庆打工。最初,袁音和表姐合租在四公里一民房。不久,经朋友介绍,她与四公里长橡家园小区的罗心谈起朋友。罗心离异,带着4岁的女儿与父母住在一起,靠经营长安货车维持生计。两人认识3天,因房租到期,经不住罗心软磨硬泡,袁音搬到罗家居住。
同居3个月,袁音发现自己怀孕了,男友一家决定让她引产,理由是男友女儿还小,家里经济困难。无奈,袁音到医院做了人流。
虽没和男友办结婚手续,但袁音一直把男友家当成自己的家,把男友的女儿当成自己的女儿。考虑到男友收入不高,月薪1600元的她主动为家里添置东西。
第一次人流4个多月后,2008年2月,袁音发现自己再次怀孕,她很想生下来,但男友一家仍以上次的理由劝她引产,男友还写了一份保证书,保证要照顾好她,一年内与她完婚。“如做不到,赔偿袁音损失一万元。”
拿着男友写的保证书,袁音做了第二次人流。还没出院,男友就不见了。出院后,男友的家人以她不交生活费等,不准袁音回家。无奈,袁音只好搬出男友家。
“太绝情了。”袁音说,两次人流后,她的身体越来越差,体重轻了3公斤,月经也不正常了……“他把我害得这么惨,为什么不按保证补偿?”袁音感慨:“这个社会好复杂。”
昨天,记者拨通罗心的电话,他称,他和女友之间的感情纠葛,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得清楚的,他不想把隐私拿出来说。随后,他以很忙为由,挂断了电话。
“都是因为她太单纯。”袁音路队的同事说,袁音把社会看得很美好,结果被别人利用。
重庆东方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军认为,袁音男友写下的保证书,承诺一年结婚的保证没有效力,但承诺一万元赔偿金的保证有效。
南岸区妇联主席王俊提醒,青春少女与异性朋友交往应多个心眼,不要轻信甜言蜜语。如因交友不慎受到伤害,要搜集好证据,及时向当地妇联反映,或通过司法渠道维权讨公道。(文中主人公与男友均为化名)
记者 向军 实习生 孟坤 郭娟
网络编辑: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