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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家“交通巡回法庭”落户港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1日02:19  河北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李媛 孟祥超)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诉讼案件平均每年递增30%。为此,秦皇岛市海港区法院近日组建了“交通法庭”,并在市公安交警支队事故处设立了巡回法庭。据悉,类似专司交通事故案件,以巡回形式直接在公安交警事故处理中心设立的法庭,目前在全国尚属首家。

  以往,交通事故案件由法院所属的派出法庭以地域管辖分别审理,涉及财产保全、保险理赔、责任分配等环节,各个法庭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出现同一法院作出不同的裁判结果。成立交通法庭,专门审理该类案件,能够使裁判内容统一。

  海港区人民法院交通法庭成立后,在公安部门完成事故勘验、责任认定、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可立即在事故处的巡回法庭进行立案、诉讼保全等,公安部门在第一时间将案件移交交通法庭。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由交通法庭统一委托有关机构进行鉴定;涉及保险理赔工作的,与保险公司及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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