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记者 吴行妙 通讯员 乐检
时报讯手机靓号很有市场,一个手机靓号可以卖好几万元,曾经有过移动通信从业经历的狄某和倪某知道其中的“商机”。
苦于没有靓号资源,两人想到了“窃取手机号码转卖”。7月20日,狄某和倪某被乐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原因是窃取他人手机号码转卖。
据了解,狄某和倪某的“窃取手机号码转卖”成为我省首例窃取他人手机号码案。
狄某现年17岁,倪某现年23岁,均是温州地区人,都曾经在乐清市某移动卖场工作。
2008年5月,辞职在家的狄某通过在乐清柳市的某移动卖场工作的朋友获取了一个可过户手机号码的工号。
于是,狄某找到了倪某,为了防止被真正的号码持有者发现,两人专门寻找正处于停机状态的“靓号”。
同年6月14日晚,狄某在网上找到一个尾号为“55555”的靓号,正处于停机状态。
随后,狄某和倪某将该号码公布在网上的qq群中寻找买家,并与发出求购靓号信息的网友联系。没多久,就有一位买家看中了此号码,经过讨价还价,双方定好35000元价格成交。
6月15日,狄某利用掌握的工号将号码过户到买家的名下。买家确认号码已经过户,就将35000元交给倪某。随后,两人平分了该款项。
然而,没过多久,该号码的真正主人周先生从国外回来,发现自己的手机号码出现了问题,便向移动公司投诉。
接到周先生的投诉,移动公司进行了调查,才发现该号码被非法窃取,便向公安机关报案。
随后,狄某和倪某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