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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将率先办中医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1日05:19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衣晓峰 记者 杨晓宁)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黑龙江省将在全国率先允许开设中医馆,从科室设置、建筑外观到医院标志等体现中医药文化的特点。

  据介绍,每个中医馆的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每个中医馆将设置5个以上中医一级临床科(室),包括中医内科、妇科、儿科、针灸科和推拿科等,并有5名以上中医医师,中医药人员占卫技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75%。

  省卫生部门要求,中医馆不得随意改变或扩大执业范围;中医药治疗(使用)率应达到90%以上。中医馆凡是使用假药、劣药的,以行医名义骗取患者钱财的,转让、出借、出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中医馆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责令其改正,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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