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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去执法“请”字打头阵 济宁110有了用语规范,用语不规范市民可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1日05:58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陈晨

  □通讯员王继业纪国华

  本报济宁7月20日讯 20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济宁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和济宁市公安局应急与巡逻警察支队执法执勤民警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规范民警养成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的优良作风,济宁市公安局应急与巡逻警察支队出台了《110报警服务和执法执勤民警文明用语和工作忌语规范》。

  据介绍,该规范是根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安排》、《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山东省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等管理规定,并广泛吸取基层民警的意见,结合济宁当地的语言习惯综合制定的。整个规范共分为文明用语和工作忌语两大部分,其中又分为接警用语和处警用语,总共100句。

  按照新规范,民警在接警时应首先表明身份,如“您好,110请讲”,遇到市民求助应回答“您好,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帮助”;遇到市民反映问题时应回答“您稍等,我把您的情况记录一下”;指调民警赶往现场时应回答“请您不要离开现场,我们马上派人到现场进行处理”。规范中同时规定,民警街面执勤处警时,除了应首先表明身份以外,还必须做到“言中必请”,“如我们正在执行公务,请您协助”、“你好!请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请您把证件放好,耽误您的时间了,谢谢合作”等。

  据了解,规范制定后将为济宁市110民警的工作用语提供一个统一标准,如果接到市民举报民警在接处警过程中有语言失误,将根据规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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