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驾非法改装车闹市超速致人亡,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定罪 杭州飙车案被告获刑三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1日05:58  大众网-齐鲁晚报

  

驾非法改装车闹市超速致人亡,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定罪

  受害人谭卓的同学在悼念活动中打出“杜绝飙车”的标语。(资料片)

  据新华社杭州7月20日专电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日下午对“5·7”交通肇事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三年。

  此前,案发后胡斌亲属与被害人亲属已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胡斌亲属已赔偿并自愿补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13万元。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接到西湖区人民检察院7月3日提起的公诉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7月 1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5月 7日晚,被告人胡斌驾驶经非法改装的三菱轿车,与同伴驾驶的车辆从杭州市江干区机场路出发,前往西湖区文二西路西城广场。途经文晖路、文三路、古翠路、文二西路路段时,被告人胡斌与同伴严重超速行驶并时有互相追赶的情形。当晚8时08分,被告人胡斌驾驶车辆至文二西路德加公寓西区大门口人行横道时,未注意观察路面行人动态,致使车头右前端撞上正在人行横道上由南向北行走的男青年谭卓。谭卓被撞弹起,落下时头部先撞上该轿车前挡风玻璃,再跌至地面。事发后,胡斌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谭卓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8时55分因颅脑损伤而死亡。事发路段标明限速为每小时50 公里。经鉴定,胡斌当时的行车速度在每小时84.1至101.2公里之间,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