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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风暴决不可风过水无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1日06:17  燕赵晚报

  元氏县政府不作为案件警示一

  □本报评论员 王丹雪

  城管乱收费4年,元氏县县长被提请依法罢免,“无为而治”的乌纱终于被问责风暴摘下。人们有理由猜测:还有多少违规违法的事情隐逸在不作为的保护伞下?社会也在质疑:问责机制能否借力这场风暴而最终制度化?

  官本位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价值观,对权力的膜拜统治了人们的意识形态,而与权力对等的责任意识却被有意无意地忽略掉。

  在科学执政的思想体系内,责权对等已成为当今行政思想必须解开的制度死结和文化情节。有权必有责、权责统一才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只有权而不担责,权力层就会被异化为逐利者或不作为的弄权者。

  由于领导权力过大,我们的国家和民众为诸多拍脑袋工程、豆腐渣工程埋单,全社会为个别官员的错误立项、违规上马等种种错误决策付出沉重代价,支付了高昂的学费,造成失误的官员却没有受到质疑或惩戒。现在,问责频频被应用到官员的权力实施和决策过程中,作为一种坚守执政为民的行政伦理,问责直面政府官员行政良知与道德底线,重新廓清中国官员群体的执政思维。

  问责风起,为数不少的官员心存侥幸,他们等待风暴过后的宁静和旧制度的惯性反弹。如何让问责风暴避免“风过水无痕”式的运动化怪圈,就应该使问责纳入制度体系而非人力主导,所以问责制针对的不仅是领导还更应该向体制发问。

  在目前被作为道义行为的问责应该是一种制度文化。如果只针对失职领导问责,而放过体制漏洞,那么很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恶性循环:官员一批一批地辞职,事故还是一起一起地发生。问责风暴不仅仅因为大批官员被摘掉乌纱就万事大吉,毕竟政府不单由负责的官员组成,它还有赖于现代化和高效率的制度。

  所以,问责不应是“人问”,而应由“制度问”。缺乏制度作保障,流于形式或系于偶然性因素的问责,不仅庇护了太多势必问责的群体性过失行为,而且使干部群体具有了问责免疫力。我们现在真正缺乏的不是问责个案,仅仅满足于层出不穷的个案之时,却迟迟不将其明确地提升为一种制度建构,不仅失去公众对权力无缝隙监督的一个可靠利器,且极可能让官员的不作为和乱作为因没有惩戒制度而愈加有恃无恐。

  行政问责制的启动和运行应该始终依靠制度,贯穿于政府管理全过程。让问责走向常态化,意味着问责不因时因地因人而异,对党政官员的一切行为和后果都必须而且能够追究责任,这是避免问责“雷声大雨点小”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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