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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筹备组人员未欠物业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1日06:17  燕赵晚报

  《37位业主较真儿业委会换届选举》追踪

  本报讯(记者 杜慧)7月17日,东龙花园原业委会两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提供的物业收费凭据已得到南长街办事处的认可。目前,负责该小区换届选举的筹备组成员已经确定,他们两个人都是该筹备组成员。

  此前,小区37位业主质疑这两名负责人不具备进入筹备组的资格,因为二人可能欠缴物业费。7月3日,本报《37位业主较真儿业委会换届选举》对此有过报道。

  见报当天,原业委会的负责人田怀玉和宫兆清来到了本报编辑部,各自拿出了交费凭证。两人出示的均为2009年物业费交纳收据,盖有物业的公章。对于之前的交费凭据,他们解释说:“家里的各类收据我们一年一清理,所以找不到了。”

  东龙花园物业一位负责人说,田怀玉和宫兆清从未欠缴过物业费,并让记者查看了2004年至今的物业费管理账目。他们还出具了由总公司开据的报名筹备组成员缴纳物业费情况的证明,其中显示田怀玉和宫兆清均交至2009年12月。

  南长街办事处一张姓负责人表示,有异议的业主们如果拿不出证据证明筹备组成员欠缴物业费,办事处将认可物业公司的证明,继续开展换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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