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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嫖资起纷争 嫖客报警“自投罗网” 嫖娼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1日06:28  台海网

  台海网7月21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 通讯员 乐开裕 叶观胜)因嫖资“谈不拢”,引发双方大打出手,最终出现嫖客受不了报警的闹剧。昨日上午,涉嫌卖淫嫖娼的两 主 角——— 周某、欧某,被我省尤溪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0元。

  7月13日凌晨,尤溪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欧某报警称:在某宾馆207房与人发生争执被人打伤,要求查处。接到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指派民警出警。民警在调查中发现,7月12日晚,欧某与周某约定在某宾馆嫖宿,凌晨2时许周某向欧某索要嫖资400元,欧某认为当时约定包夜嫖资400元,没有过夜只能付给200元,于是欧、周二人因200元嫖资引发纷争,最后大打出手。

  警方经过调查,认定周某、欧某卖淫嫖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周某、欧某处以行政拘留 10日并处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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