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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向省府申请解决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1日07:25  南方日报

  55户业主集体签名反对千叶公司加价

  本报讯(记者/雷贤辉)“只向98户业主发函要求补差价,而不是200多户,现在已经有15户签订了补价协议,两户签订退楼协议。”三水千叶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千叶公司”)派出其法律顾问代表公司回答媒体提问时,承认加价后,房产证办理日期依旧不能确定。

  另外,昨日,千叶花园惠兰苑、牡丹苑、星湖苑、紫荆苑的业主们找到记者,宣称已有55户业主签名,并发函给千叶公司反对加价。“一旦硬要我们搬迁,我们将向省政府申请解决问题。”此外,介入该起事件已久的三水区房管局目前已向千叶公司提出要求,希望千叶公司通过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佛山中院”)沟通,承认业主与千叶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有效。

  55户业主签名联合发函拒交房款

  7月15日是业主补交房款的最后截止日,为此,7月17日,千叶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其法律顾问代表公司答记者问。

  据千叶公司称,目前仅向98户业主发函要求补差价,而不是此前所说的200多户。此外,已经有15户签订补价协议,两户签订了退楼协议。“退楼的不仅退房款,而且还会按照银行同期利息补退给业主。”千叶公司再次强调,由于佛山中院核定了已售房的最低价格,所以他们才要求业主补交房款。

  至于已补交房款业主的房产证办理问题,千叶公司表示,要等到佛山中院解封公司房产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千叶花园惠兰苑陈女士说,多交钱还不能办证是许多业主不愿交钱的原因之一。

  另外,55户业主签名向千叶公司邮寄了《致开发商的函》。里面提到:“所有业主不同意支付贵公司所说的差额款。”

  “佛山中院是司法机构,没有理由要求千叶公司加收业主房款。”千叶花园紫荆苑严先生说,“如果千叶公司有佛山中院发文,说要加价,我没意见,马上交钱。但如果没有,千叶公司就不要把责任推卸给佛山中院。”

  这一说法得到了业主们的认可,而购买了星湖苑别墅的何小姐更是提议向上级政府上访。“如果这件事情开发商不向业主妥协,我会向省政府申请解决问题。”被告知要加收75万元房款的业主何小姐提议。据悉,何小姐的别墅为2007年购买,并一次性付清190万元的房款。

  何小姐的提议得到了业主们的响应,业主们普遍表示,如果佛山市内解决不了,将通过省政府来解决。

  加价原因:

  两股东合作纠纷所致?

  业主们态度强硬,这让千叶公司暗叫委屈。“我们也是受害人,我们也要交房款。业主们交的房款又不是给我们的。”千叶公司某高管程小姐为公司叫屈。

  据牡丹苑黄先生透露,之所以千叶公司和业主均要交差价,根本原因是两股东合作纠纷所致。“千叶公司有两个股东,一个姓叶,一个姓卢。卢想退股,但与叶发生利益分配纠纷,后来两个人打起了官司。目前从法院审理结果来看,卢打赢了官司,所以需要法院评估财产。于是,佛山中院为房屋作了评估,并认定2007年卖的房子价格过低了,所以需要千叶公司支付卢房款差价。但叶不甘心,所以单方面提高房价。”

  “业主们都知道,千叶公司现在老板打输了官司,所以才提高房价,而不是佛山中院方面的原因。”惠兰苑一业主告诉记者,这两个股东之间的纠纷,在千叶花园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

  不过,对此说法,目前千叶公司和佛山中院都表示,案件还在审理当中,不方便透露过多细节。

  三水区房管局回应:

  不好以行政处罚来干预司法程序

  千叶公司和业主之间矛盾愈演愈烈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通过媒体获悉两者矛盾后,三水区房管局派出工作人员介入事件调查。三水区房管局副局长陈小逸告诉记者:“调查了解到,加房价主要是两个股东合作纠纷所致。但不管是什么理由,我们希望千叶公司和佛山中院沟通好,尽量争取佛山中院承认2007年后房屋买卖有效,这样就不会出现要加价情况了。”

  另外,陈小逸也表示,目前不好过多干预。“因为这并非单纯开发商加价,还涉及佛山中院,所以不好以行政处罚来干预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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