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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经适房开始接受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1日07:25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姜岩)东莞市属首批846套廉租房和338套经济适用房昨日正式开始接受申请,市民可在7月20日至8月20日到房管局领取申请表。

  申请“两房”均有详细规定

  东莞市房管局昨日发布了《关于接受市属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登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就意味着首批846套廉租房和338套经济适用房从昨日起开始接受申请。

  《通知》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申请经济适用房要求“家庭人均月收入连续3年在1000元以下”、“家庭人均资产在96000元以下”、“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而申请廉租房则规定为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00元之下;家庭人均资产在48000元之下;未享受过政府给予的优惠购房或者住房改造等优惠政策;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等。

  新莞人申请政策下步出台

  据了解,首批市属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位于东城立新社区九头村和南城雅园工业区之间地域,预计2009年底可以交付使用。东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符合条件的人员,带齐相关资料,于2009年7月20日至8月20日到市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科(东莞市莞城区光明路37号三楼)领取申请表。

  不过该局提醒市民,此次申请范围适用于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原市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符合条件的家庭,镇街申请人则有镇街相关政策支持。

  东莞市房管局住房保障科相关人士表示,目前首批846套廉租房和338套经济适用房的工程总造价还未核算出,待工程造价出来后,将会同建设等部门,结合实际市场售价进行最后定价。

  对于市民关注的新莞人是否能申请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问题,房管局则表示:目前居住条件配套政策的初稿已基本草拟完成,该局将对初稿广泛征求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执行。房管局还表示,待新莞人配套政策正式实施后,新莞人也是能享受相关住房保障政策的。

  ■小贴士

  申请时应带的资料

  1.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或离异的提供相关证明)和户籍地镇(街)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2.现住房情况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3.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年度收入情况证明材料,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需要提供近3年的年度收入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4.家庭资产情况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5.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户籍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6.属低保家庭的,提供《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且免交第3、4项材料;

  7.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等下岗职工相关证明;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规定的各类证明材料,应当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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