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闫业伟通讯员/李丹戎范国芸)笔者昨日从广州市经贸委获悉,广州将在今年9月到明年9月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计划在2010年9月前,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分阶段基本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作,使油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此次油气回收工作的治理改造应符合GB20950-2007《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07《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GB20952-2007《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治理后应确保达标排放。同时,凡位于广州市环城高速路以内的和距离第16届亚运场馆≤500米,以及场界距离民宅建筑物50米以内的加油站应预留油气后处理装置接口。经检测(检验)不达标的加油站应加装油气后处理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