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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大专生一天抢劫3部手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1日07:38  南京晨报

  晨报讯 20岁本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年纪,可是对于南京某专修学院2006级计算机专业大专班的学生金伟毅来说,等待他的将是10年牢狱改造的开始。昨日,秦淮区法院以抢劫罪和诈骗罪双重罪名判处他十年有期徒刑。

  一天抢了三部手机

  金伟毅1989年4月出生于南京,他在2个多月的时间内独自或伙同他人抢劫、诈骗了10部手机。2008年2月26日下午,金伟毅叫来朋友小鲁、刘欢、韩小泉预谋抢手机。当日18时,金伟毅的朋友在水西门大街的一家网吧内,以帮金伟毅喊人为由,将受害人张陆带至茶亭附近,威胁张陆交出手机。见张陆不愿掏出手机,金伟毅等人又对其进行殴打,最终抢走张陆手机一部。一小时后,金伟毅及其同伙以类似手法,在建邺区某中学对面的小区内,抢走学生梁豪价值人民币1050元的手机一部。

  晚上21时许,金伟毅再次伙同小鲁、刘欢、韩小泉等人,在南京市鼓楼区某浴场附近,采取语言威胁的手段,抢走李密价值人民币1500元的手机一部。就这样在短短的几个小时内,金伟毅及其同伙抢劫了3部手机。良心发现投案自首

  除了以暴力手段抢劫手机,金伟毅还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以借打手机为由,骗取他人手机6部。2008年1月8日,金伟毅叫来小鲁,决定在晚上实施诈骗。17时许,两人在长乐路琵琶巷公交车站附近,将张泽成带至琵琶小区内,以借打手机为由,骗得张泽成的手机一部。1月23日,两人以完全一样的手法,在平江府路某旅馆附近,骗得李伟乐手机一部。就这样,以类似的方式,1月29日,金伟毅又伙同小鲁、周畅预谋后,骗得陈思文的手机一部……

  在这一系列诈骗及抢劫之后,或许是良心的不安,或许觉得事情要败露了,2008年3月5日,金伟毅主动至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投案。当日,金伟毅被取保候审。3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因张羽佳的报案将金伟毅抓获并刑事拘留,之后金伟毅如实供述了诈骗抢劫多部手机的情况。金伟毅的亲属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抢劫加诈骗获刑10年

  秦淮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金伟毅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金伟毅单独或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金伟毅犯抢劫罪、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金伟毅一人犯数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最终,法院判决金伟毅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人民币六千元。(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庆研 张楠 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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