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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 行政执法严查小区占绿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1日08:39  辽一网-华商晨报

  如果您所在的小区有私占公共绿地行为 可拨打本报热线024-96128投诉

  新闻回放

  近日,记者在沈阳市大东区、铁西区、皇姑区部分小区发现绿地功能被“扩大”,有的变成私家“菜园”,有的变成个人养鸡场。

  记者对150名小区居民进行问卷调查,约82%的居民不赞同占用绿地。

  首次报道题目:《拔草种上菜 小区变农家院》

  晨报讯(记者 赵矫健)今起,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简称“沈阳市执法局”)联合本报,开始严查全市小区的私占公共绿地行为。

  如果你所在的小区有私占公共绿地行为,可拨打本报热线024-96128投诉。

  严查绿地被占

  104个执法勤务区行动

  本报“公共绿地都干啥了”系列报道,受到了沈阳市执法局的高度重视。

  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报报道的小区绿地被私占问题,正是行政执法部门今年“严格查处侵绿毁绿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局领导非常重视。

  今日起,沈阳市执法局联合本报,开展对全市小区公共绿地被占的综合整治行动。

  沈阳市执法局各分局的104个勤务区将行动起来。

  各行政执法分局及所属勤务区针对两种情况加大查处力度:一是针对老旧小区内,私占公共绿地面积较大的,居民反映强烈的地块;二是针对花园小区内,非私家小花园的公共绿地被占情况。

  三种方式“还绿”

  最高罚款500元/平方米

  沈阳市执法局直属一大队绿化中队中队长张波说,此次针对小区内绿地进行“小开荒”等侵绿、毁绿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执法局将采取3种方式整治。

  方式一:对居民采取耐心教育和劝阻的方式,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方式二:与社区签订《行政执法共建协议书》,与社区、物业联手,进一步督促居民整改;

  方式三:对于拒不归还公共绿地的居民,将进行罚款,并通过晨报曝光。

  昨日,记者在《沈阳市城市庭院绿化管理办法》中看到: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庭院绿地或砍伐树木、损坏花草和绿化设施,不得在庭院绿地排放污水、倾倒垃圾及堆放杂物;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擅自占用庭院绿地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恢复原状,并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责任单位(包括个人)按照占用绿地面积每平方米200~500元处以罚款,擅自砍伐树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补植砍伐株数10倍的树木,并按照砍伐树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处以罚款。

  举报绿地被占

  可拨打024-96128

  如果您所在的社区绿地被占情况严重;如果您是社区干部,对于小区私占绿地现象“苦于管理”,均可拨打本报热线电话:024-9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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