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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钱,不给钱就跳楼”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1日09:27  内蒙古晨报

  本报讯(记者 李琦锐 通讯员 王爱萍)一男子为讨要6万多元工程款,爬上8楼护栏以死相要挟,经过近1个小时僵持,男子被警察救下。

  7月18日15时许,一名中年男子坐在包头市青山区文化路某酒店8楼窗户,楼下围观群众众多。男子口中不时喊道:“给钱,不给钱就跳楼”。15时20分左右,巡警八中队接110指令赶到现场。

  据了解,当时该酒店正在施工装修,跳楼男子在酒店8楼后,背对窗户坐在水泥护栏上,窗户上有铁防护栏,水泥护栏有30厘米宽,距窗口约30厘米。因为有铁防护栏,民警无法直接实施救援,于是制定救援计划,民警上前与该男子交谈稳定其情绪,并疏散施工人员及围观群众,

  随后,包头市消防特勤大队一中队民警赶到。在民警的多方劝说下,该男子同意回到楼内。此时,由于该男子长时间坐在窗边,导致双腿麻木,精神紧张,浑身颤抖,情况十分紧急,如果挪动身体会不慎坠楼。指导员王海军、民警曹树仁从铁护栏内伸手拉住该男子双手,武警常升从窗户搬住该男子双腿,迅速将其移至护栏内。八中队民警与消防队官兵经过近1个小时的努力,将该男子安全救回。

  经了解,该男子姓霍,四川籍,现为北京一装饰公司员工。据霍某称,包头市一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欠其公司62400元债务,他于7月14日来包,找到该公司要债,多次讨要未果,由于工作压力过大,情急之下爬上该酒店以死相逼。

  告讨薪者:

  “跳楼”讨薪在城市中似乎已不是新闻了(本报曾多次报道)。本报提醒讨薪者,讨薪也应理性,也应有尊严,应采取一种合理合法的方式,不能动不动就采取极端的“跳楼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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