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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拟建立虚假新闻社会公示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1日09:46  生活新报

  记者 代兴波 昨天召开的云南省新闻战线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动员大会提出,拟建立虚假新闻社会公示制度,把虚假新闻所涉及的责任人、责任单位、处理情况等信息向公众公布,以此促使新闻媒体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云南媒体的公信力。

  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田欣在动员大会对全省新闻宣传、“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提出要求: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始终坚持和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在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传播能力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新闻队伍建设。

  他表示,继续把解决有偿新闻、虚假报道、负面新闻、低俗之风、不良广告作为重点,完善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坚决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严禁以批评报道、曝光相要挟谋取私利,为小团体搞创收。新闻媒体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建立纠错机制,对已刊发的失实报道,必须向社会公开更正和道歉,狠刹虚假报道。同时,要建立社会监督制度,省委宣传部将设立和公布新闻监督热线电话,让公众对新闻媒体报道的质量进行监督。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表示,准备建立虚假新闻社会公示制度,同时可及时澄清不实和虚假报道,消除影响。另外,对新闻媒体的考核管理办法也正在拟定中,广泛征求意见后将下发执行。

  来自云南省、昆明市各新闻媒体的190余名新闻工作者参加首期培训,培训为期3天,主要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职业精神与道德等三项内容展开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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