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网消息(记者车莉实习生李越)景观灯扮靓江城,但谁来为其高额的电费“买单”?昨日,记者从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我市将为户外广告景观灯和临街门面招牌灯开放“绿色通道”,鼓励用广告收益支付景观灯电费。
据悉,按规定,我市景观灯光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费用按照谁设置、谁承担的原则实施,同时,对积极设置、维护、安全运行景观灯光设施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给予奖励。
然而,高额的电费阻拦了景观灯“亮起来”。市城管相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以来,我市对800余栋楼宇进行了亮化工程改造。按我市现有景观灯每天点亮4小时计算,一天电费需花费5万余元;如果一年周末、法定假日按180天计算,需电费960余万元。
为了减少费用,不少业主或是未按规定启用景观灯,或是减少点亮时间,一些景观灯形同虚设。同时,我市的户外广告设置也有严格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