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第一阶段审计结果公布
压缩工期增建设风险 移民安置未如期完成
2007年11月8日,溪洛渡水电站实现大江截流 资料图
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是仅次于三峡工程的第二大水电工程,为确保这一工程的顺利进行,2007年和2008年审计署对其进行了跟踪审计。昨日公布了第一阶段审计结果。
审计结果表明,负责溪洛渡水电站工程投资建设的中国长江三峡开发总公司及各参建单位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建设任务。审计没有发现挪用和严重侵占建设资金的问题,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较好。审计表明,已完工程质量优良率达90%。
溪洛渡水电站水库淹没影响区涉及四川、云南两省8县1区,规划搬迁总人口61035人。截至2008年8月底,四川、云南两省累计搬迁安置9639人,库区移民安置工作正在进行。
但审计也发现一些影响项目投资效益的问题,同时四川、云南两省在移民安置进度、移民资金管理和使用上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审计揭示五大突出问题
1、项目执行概算尚未编制完成,以致审计难以对投资总体控制作出评价
此外,由于工程投资缺少分部门、分项目的控制标准和依据,建设中出现合同执行不严谨、工程造价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导致工程建设成本增加,部分单项工程超过可研估算。
2、大幅压缩工期加大工程建设风险
溪洛渡工程实际筹建工作推迟15个月,截流提前12个月,合计压缩工期27个月,加大了工程建设风险和难度,增加了项目建设成本。
3、部分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
溪洛渡工程实际执行中,未招标项目219项,占47.2%,合同金额16.79亿元,占6.74%。
4、部分关联企业管理、履行职责不到位,获取不当收益
三峡总公司将溪洛渡工程的招标代理直接委托给下属关联企业三峡国际公司,并支付代理费2571万元,超出国家收费标准1010万元。由于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查以及清标工作不到位,部分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描述歧义,导致投资增加5000多万元。三峡总公司将溪洛渡工程部分监理业务直接委托给下属企业三峡发展公司,使其取益3471.09万元。但在实际监理过程中,三峡发展公司现场人员投入严重不足,资质偏低,审核把关不严。
5、移民安置未能如期完成
目前,四川省已完成施工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但云南省施工区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尚未修编完成。此外,审计发现有14.41亿元移民资金因管理环节多,拨付不及时。
已经纠正违规金额3600多万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给出尽快编制完成项目执行概算,加强对工程动态投资的有效控制;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等建议。
据审计署有关负责人介绍,三峡总公司及其相关单位纠正违规金额3600多万元;同时,制定多项管理办法,调整机构、充实监理人员、明晰岗位职责、加强岗位知识和技术培训,完善了监理管理机制;对不合格施工企业及时清退,严格准入制度。
此外,四川、云南两省政府也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工作,针对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滞后和政策不够完善问题,积极研究妥善解决办法。云南省政府已责成省移民局对移民资金实施严格的限时拨付制度,加快移民安置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