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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官上任前纪委先投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1日11:27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杏花岭区推行纪委委员对区委拟任干部廉政审查票决制

  本报7月20日讯(记者 李飞飞)今日,记者从杏花岭区纪检委获悉,该区在全省率先推行了纪委委员对区委拟任干部廉政审查票决制,并已在全区正式推行。截至目前,先后对全区300余名拟任干部进行了廉政审查和无记名投票表决,对在廉政审查结果中,得“一般”票数较高的18位拟任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从源头上预防“用人腐败”。“以往,对拟任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审查,只是依据有没有接到群众对该干部的举报,和其所在单位职工有没有强烈反响等情况,来行使一票否决权。”杏花岭区纪检委相关负责人说,这样的依据不够客观严谨,所起的监督作用也很有限。

  为此,杏花岭区纪委、监察局多次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最终决定,通过纪委委员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对区委拟任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等内容进行审查。参加廉政审查的人员为区纪委全委会全体纪委委员,审查中,将依据掌握情况和群众反映,对照审查内容,按好、一般、差三个等次,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纪委委员必须达到全体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廉政审查中拟任人选获得赞成票达到半数以上的,方可通过任用。

  对在廉政审查中反映有经济、作风或其他重大问题的拟任干部,区纪委将进行核查,对核查基本属实或正在立案查处的拟任干部,将按程序提出不予提拔任用建议;对所反映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的拟任干部,将提出暂缓提拔任用建议;对问题轻微的拟任干部,将对其进行警诫性谈话,并填写《拟任干部警诫谈话表》,提出限期改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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