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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顺河镇出台文件 规范共产党员信访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1日11:43  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郑新华、梅君)近日,麻城市顺河镇党委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出台文件规范本镇共产党员的信访行为,并对2名策划集体上访、缠访、搞非组织活动的党员汪某、陈某在全镇党员大会上公开处理,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7月2日,麻城市顺河镇召开全镇党员大会,顺河镇纪委下发了《关于规范共产党员信访行为的通知》。《通知》规定党员的信访行为要遵守党章,符合《信访条例》的规定。党员在行使公民权利时,不仅要模范遵守法律,还要坚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形象,为人民群众带个好头。《通知》主要从四个方面规范党员信访行为:党员个人提出诉求须先向支部报告,党委保护党员个人合法诉求的权利。党员需要走访的,支部要明确规定其诉求的方式和方法,对不服从组织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党员不得组织或参与违法群访,对别人煽动参加群访的,要自觉旗帜鲜明地反对,同时有义务向党委报告;党员的诉求必须合理、合法,对经权威机关认定其诉求不合法的,党员必须息访。对无理取闹、闹访,经教育不改影响恶劣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党员在信访活动中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同时,对策划集体上访、缠访、搞非组织活动的党员汪某、陈某在全镇党员大会上公开处理,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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