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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后拉肚子食客索赔遭拒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1日13:22  法制晚报

  用餐后拉肚子食客索赔遭拒

  本报讯(夜线报道组)3天前来餐馆用餐后,9名食客反映拉肚子要求索赔5000元,餐馆经理予以拒绝。

  事主卿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和14位朋友于7月18日晚在当代商城东侧的老诚一锅用餐后,随后两天纷纷出现拉肚子症状,到医院检查得了急性肠胃炎,并有食物中毒症状。昨晚到餐馆讨说法,却“惨遭白眼”。

  昨晚10时许,记者赶到该餐馆时,卿女士等人已经离开。餐馆值班经理鲍女士告诉记者,当天15名食客吃的全部是羊肉串、毛豆、麻辣烫及扎啤等食品,因为其中有一名老顾客,因此她记得比较清楚。“冷热交叉着吃,难免会不舒服。出于礼貌我们准备买些营养品慰问一下,但他们拒绝接受,执意要求用5000元钱了事。”鲍女士说。

  鲍女士表示,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一般都会在三到五小时内发生,事情过去时间较长,无法证明他们是在自己餐馆用餐所致。而且,其他食客吃过并没有人来反映有问题。

  律师说法

  北京双利律师事务所刘博今律师表示,此事取证很难,食客只有找到不同桌人吃同一道菜有不良反应的证据才是关键。此外,向餐馆反映的时间应该越早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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