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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老年痴呆专家做幌子 别信“第E镜”虚假宣传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1日13:55  东北新闻网

  

用老年痴呆专家做幌子别信“第E镜”虚假宣传

  学生“第E镜”(资料图片)

  “学生第E镜,看书越多,视力越好”。目前很多广告上,都能看到“第E镜”这句神奇的宣传语。学生“第E镜”又名“近视回归镜”,是一款宣称能治疗近视的产品。但是,“第E镜”真的能治近视吗?日前,中消协揭露“第E镜”虚假宣传,并发出消费警示:目前,市场上宣称治疗近视的各种所谓高科技产品,实际只能暂时缓解视疲劳,不能起到降低近视度数或彻底治疗作用。

  据了解,学生“第E镜”生产厂家是陕西某科技有限公司,该产品在黑龙江、内蒙古、河南等多个省区有售,并且出版了一份所谓的“视力健康报”供宣传使用。由于“第E镜”宣传有大量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以及有效率的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已先后受到多个工商行政机关的处罚。在网上,关于“第E镜”的投诉材料也不鲜见。

  以子虚乌有的“国际专利”做幌子

  “第E镜”宣称拥有“国际知识产权中心”颁发的证书,而经多方调查,始终找不到国际知识产权中心这个组织。

  用已终止的“国内专利”当招牌

  该商家在“第E镜”的许多宣传资料及其网站上,均宣称拥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而据调查,该证书的实用新型名称是“近视回归镜”,且“近视回归镜”的专利已经在2002年12月因未缴足费用被终止。

  违法使用“顶级专家”形象

  在“第E镜”的店堂广告及宣传资料中,还发现有国内顶级专家对“第E镜”的评价,但据媒体报道,专家的家属明确表示:“父亲今年已经90多岁,两年多以前就已经患了老年痴呆症”,并希望通过媒体的报道,呼吁企业别再伤害这些老专家了。”

  针对“第E镜”的虚假宣传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学生家长擦亮眼睛:

  我国的《广告法》第十四条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在宣传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能含有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不得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较;不得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凡是带有法律禁止内容的广告,一般都带有欺骗性。

  治疗近视不可乱投医。现在市场上宣称可以治疗近视的各种所谓高科技产品,实质只能暂时缓解视疲劳,不能起到降低近视度数或者彻底治好近视的作用。许多治疗近视的产品并不能消除或缓解已经发生的真性近视。但不少商家在商业营销过程中偷换概念,故意不说明能治疗的是假性还是真性近视。

  对真性近视的矫正,至今被医学界公认的最有效的方法仍是戴眼镜。青少年的眼睛还在发育中,不适合手术治疗。

  让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读写习惯,多做对保护视力有益的运动,预防近视的发生,才是每位家长最应该重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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