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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兰钦”事件掀波 “监察院”弹劾郭冠英 郭冠英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1日14:58  台海网

  台海网7月21日讯 台当局“监察院”调查发现,前“新闻局”驻外人员郭冠英以“范兰钦”为笔名,对外发表文章损害尊严,刻意隐匿事实,欺瞒长官,违失情节严重,今天通过提案弹劾。

  据“中央社”报道,“监察院”7月8日曾召开弹劾郭冠英审查会,当时以4票对7票否决,弹劾案未过关。

  负责调查的“监委”钱林慧君再度提案弹劾,上午的审查会以7票对3票,通过弹劾郭冠英,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

  弹劾案由指出,郭冠英任职“新闻局”期间,迭以“范兰钦”为笔名,对外发表文章“损害尊严”、“伤害人民感情”,且郭冠英于范兰钦事件刻意隐匿事实,欺瞒长官,又未经长官许可,任意发表有关职务的谈话,影响机关形象,违失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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