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吐为快
□张敬伟
在资源税改革方案酝酿期间,将水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已成业内共识。不少专家建议,逐步对各类水资源征收资源税,通过价格杠杆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7月20日中国经济周刊)
成品油费改税,结果是中国的成品油价格比美国还高;天然气涨价也已经提上日程;现在又轮到水“费改税”了。在公众看来,也许将水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确实有理,符合财税理性,有利于节约水资源。但有了前车之鉴,公众不免担忧水的“费改税”会像成品油那样“只剩下涨价了”。毕竟,水和油还不一样,前者攸关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后者则只涉及有车一族。如果水价因为加征资源税而大幅提高,恐怕会引起普遍的民意反弹。因此,水资源的税制设计要充分凝聚民意,兼顾民生福祉,如此才会得到民众的拥护。
保护水资源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须用适当的行政手段和公共财税政策的设计来规范调节。油、气、水、电等定价机制以及税制的改革,最让公众敏感,因为这些东西为日常所用,须臾不可离之。如果让民众感觉到每一次价格或税费的改革,都变成了涨价,社会上就会弥漫“涨价恐慌症”,让民生不安。这样的“涨价”改革,值得警惕和反思。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