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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院长建议高校强化思想政治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2日01:3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昆明7月22日消息(记者陈鸿燕)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学生张超因犯抢劫罪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目前,张超已经入监服刑。

  针对该案发生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和对云南大学造成的严重负面效应,云南省高院院长许前飞督促法院方面向云南大学发出了司法建议书,明确指出云南大学在学生教育管理方面存在的疏漏。法院认为,张超抢劫案件的发生距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马加爵故意杀人案仅三年有余,作为秉承“会泽百家、至公天下”精神的云南大学,具有八十余年辉煌历史,肩负着光荣的历史使命和时代重任。但近年来在校学子屡发命案,对云大的形象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此种现象虽有其客观性和社会性,但学校的教育、管理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当前社会利益分配形式的多元化,使处于成长时期的大学生价值观念上的困惑和矛盾明显增多。譬如本案中,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的大学生张超,为摆脱学校的规章制度的束缚,在校外租房与同案谢宏(娱乐机构服务人员)非法同居,从事异性陪侍服务期间,与被害人木鸿章结识并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收受木鸿章的巨额财物后,遂起杀人劫财的恶念,与谢宏共谋作案计划并邀约陈光吕购买了杀人碎尸的工具,由张超用手机发送短信将木鸿章诱骗至出租房,用绳子捆绑及匕首威逼木鸿章套取信用卡密码,提取了信用卡内的4万元现金后将木鸿章勒死,将其尸体肢解为260余块抛入玉龙县护城河内。张超为追求物质财富,漠视人类社会的共有价值及国家法律,行为方式极端到泯灭人性的地步。张超的所作所为也反映了部分大学生愚昧无知,好逸恶劳、见利忘义的不耻行为。从张超的案例中不难发现,张超作案期间没有到校学习,甚至在外租房与社会不良青年同居,在娱乐场所从事异性陪侍服务,学校竟然一无所知。可见学校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存在重大纰漏,从该案的发生应该举一反三,本着为国家、为民族及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负责的态度,确实查漏补缺,为广大的青年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环境。

  建议书发出后,得到了云南大学及其分院丽江旅游文化学院的高度重视。云南大学已按照建议对学生实施严格管理、实行多项措施强化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一系列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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