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调试电力设施 首席记者 钟志兵 摄(资料图)
昨日,提交本次会议一审的《重庆市电力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显示,电力设施临时故障检修需要停电的,供电企业应当提前24小时通告用电人。违者,赔偿经济损失。另外,市民盗电的,将按1080个小时计算电费,还将面临以应缴电费为基数的最高5倍罚款。
几种特定情况可停电
草案规定,任何停电行为都可能给用电人造成一定影响。只有几种特定情况下,供电企业可采取停电措施。
遭遇不可抗力或者紧急避险的。用电人确有窃电行为的。非居民用电人或者居民小区运行中的受点设施不合格,经整改仍不合格的。非居民用电人在限期内不拆除私增用电容量设施或者设备的。用电人擅自转供电能的。用电人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用电的。因电力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故障检修的。国家规定可采取停电措施的其他情形的。
临检停电必须发公告
在采取停电措施时,供电企业必须发布通告。草案规定,电力设施计划检修需要停电的,供电企业应当提前7天通告用电人。电力设施临时故障检修需要停电的,供电企业应当提前24小时通告用电人。
草案规定,供电企业擅自停电或者未按要求履行事先告知义务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给予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处分。给用电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草案规定,如果用电人对供电企业采取的停电措施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停电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向供电企业查询,也可向其所在地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电耗子”将面临重罚
草案规定,窃电时间无法查明的,窃电时间按照180日计算,非居民用电每日按12小时,居民用电按6小时。也就是说,居民盗电电费的计算时间就是1080个小时。与此同时,草案规定,盗电者补缴电费后,还可并处应缴电费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追究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