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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旅馆莫名遭甩卖 20客房搬成“清水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2日02:38  华龙网-重庆商报

  “当时好多人都在楼里选东西,完全变成一个自选市场了。”16日上午,位于合川区草街镇大庙村五社一家小旅馆的20间房,在4小时内遭人搬空。领头者自称是旅馆主人,邀请周围居民前往楼内任意选购所需物品。旅馆经营者吴女士昨日找到本报,称当时出警警员拒绝立案调查。

  “捡便宜”连窗户都拆

  “你看嘛,现在完全成了一间间清水房。”昨日上午10点过,在位于西师育才学院游泳池旁的这栋三楼一底的事发现场,吴女士望着自己辛苦经营的2~4楼小旅馆已经满目苍痍,忍不住哽咽。记者发现2楼和4楼的房间受损最严重,两层楼共20间房的绝大部分房门均被下走,门锁位置有明显的被撬痕迹;屋内一片狼藉,连窗户都被拆空,只留下一个个空框;甚至连楼层通道内的各种电线、网线也被扯得所剩无几。

  20余人搬走10万元物品

  根据每间房的电视、热水器、家具等价值计算,她至少损失在10万元以上。“当时大概是早上10点,来了一男一女,说是这家旅馆的主人,里面东西全部都可卖钱,要啥子随便选。”据附近的居民易女士透露,周围居民一听此消息,便一窝蜂地跑去捡便宜。“完全就像是自选市场一样。”吴女士表示,当天她接到消息于下午2点赶来后,发现楼里到处都是“热闹非常”,不下20人在各个房间里选搬东西。

  哄抢疑跟经济纠纷有关

  据“捡便宜”的居民透露,300元买一台21英寸电视、350元买一台电热水器,还有其他各种家具、用品等都低价处理。吴女士当场表明身份欲喝止搬抢行为,但众人居然振振有词地表示:“给了钱买东西,天经地义的”。吴女士无奈之下只好报警,“哪晓得警察来了后,居然说这是经济纠纷,还说我不是房屋产权人,拒绝立案调查”。吴女士表示,这起事件可能跟此前与她合伙修建该楼的姓欧及姓刘两个人有关。

  合伙人退股她独自经营

  “他们早已退出了,并将股份转让给我们。”吴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刘、欧二人与她丈夫罗云立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后者于2006年12月29日与房屋的产权人梁勇、梁英兄妹签订了租赁协议,拥有该楼2~4层为期20年的使用权。梁勇、梁英也于昨日向记者证实了此事。记者随后致电欧姓女士,但对方当即就挂断了电话。

  律师

  即使没有房屋产权 私产被抢也应立案

  昨日下午2点过,记者跟随吴女士来到了管辖该片区的草街镇派出所。当天负责出警的一位张姓警员明确表示,他们拒绝受理此案,原因是“吴女士不是房屋的产权人”。记者随后找到该所一位副所长,对方强调该警员观点不代表派出所,他们需要进一步查明情况后再确定是否立案。对此,比君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表示,是否为房屋产权人跟自身财产受到侵害是两回事,并不能构成直接联系;警方这种拒绝受理的理由较为牵强,可请检察机关来确定。事先未告知便进行强拆、变卖他人财物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受害人可至检察机关或更高一级公安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记者 杨波 实习生 陈炫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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