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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温超过37℃ 11:00至16:00严禁室外作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2日02:41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蒋艳)昨日,市建委发出紧急通知,当天气温超过37℃,施工工地严禁11:00至16:00进行室外作业。高温、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易对建筑施工带来安全隐患。为确保施工现场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市建委昨日下发了紧急通知。

  市建委称,各工地需调整作息制度,采取“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原则上,气温超过37℃,严禁11:00至16:00进行室外作业。确需在高温时段室外连续作业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设施设备,并经负责该工程施工安全监管机构的审查批准后,方可在高温时段从事室外作业。同时,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

  通知要求,施工人员的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要满足防暑降温需要,并提供清凉饮料和常用防暑药品。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宿舍和食堂,要求必须安装电扇;有条件的工地,应在宿舍安装空调。饮用水、食品需加强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

  目前也易产生强降雨天气,施工单位将及时掌握水情、雨情预测,发布预警信息。对重要地段的重点工程、灾害多发区的工程项目,落实专人进行24小时监测。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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