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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一起飞行员辞职案件作出终审判决,曾在厦门航空公司福州分公司担任飞行员、机长的张某在服务年限尚未到期情况下,擅自离职,构成违约,依法应向福州分公司支付违约金、赔偿培训费用等共计153万元。(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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