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申请住房保障 我市首查公积金

  本报讯(记者 李奕)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获悉,市房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即日起,我市将首次对中心城区住房保障申请家庭的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进行比对审查,同时,对已通过审核的家庭将进行二次公示,每季度抽查30%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户的动态情况,确保住房保障政策落实到符合保障条件的困难家庭。

  审查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

  “我市将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准入审批管理,除继续严格按照规定的申请、审查程序,对住房保障申请家庭进行审查外,还将首次对住房保障申请家庭的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进行审查,利用公积金缴交比例反推收入情况,让申请对象无漏洞可钻。”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政策业务处副处长刘文杰告诉记者。据了解,在对住房保障申请家庭的准入审批管理中,各区房产管理局、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对申请家庭逐户查询公房档案、房屋产权档案、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准确核实其住房状况及收入情况。

  此外,各区房产管理局将会同街道办事处、社区等加强对辖区内保障对象的跟踪管理,对领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期间的保障对象的居住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每季度抽查30%保障对象

  刘文杰表示,为加强对已领取住房保障家庭的“事后”监督,相关部门将安排专人,每季度通过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随机抽取不低于在册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户30%的保障对象,通过住房公积金系统比对、产权档案查询,对抽取的保障对象家庭成员的工资收入、房屋产权档案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对收入、住房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将及时停发补贴或调整补贴标准。

  刘文杰还告诉记者,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我市将进行二次公示。据了解,现在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除了由区房管局会同街道办事处在申请家庭的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进行公示外,还将由有关部门再次在成都市房管局公众信息网(http://www.cdfgj.gov.cn/)上进行公示。“经过二次公示无异议的,才能确认住房保障资格。”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