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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上谈兵的工资集体协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2日05:05  大河网-河南商报

  ■赵勇(媒体从业者)

  中华全国总工会20日正式公布了《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这一意见,中国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今后在制定员工工资标准时,企业代表要与行业工会或地方工会代表谈判商定,而不能由企业单方制定。(7月21日《潇湘晨报》)

  全总说,工资是职工的核心经济利益所在。既有核心利益,当然就会有非核心利益,比如说现在大家谈得比较多的高温费。仿佛是要印证中小私企员工权益不容乐观的现状,《广州日报》7月21日就报道了私企员工多数难拿高温费的情况。

  高温费并不多,但对于企业主来说,当然是能省则省;对于员工来说,现在工作难找,为了几百块钱的高温费得罪老板,似乎也不划算。一个不想给,一个不敢要,高温费顿成泡影。高温费之难得,其实也是中小私企员工面对权益受损“不敢谈、不会谈”的一个缩影。

  我不知道,面对高温费这样的情况,肩负为中小私企员工维权使命的行业工会和地方工会去哪儿了?如果连几百块钱的高温费都不能帮员工争取到手,复杂得多的工资集体协商,其前景实在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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