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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停工不能降工资中暑属工伤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2日05:19  新晚报

  据新华社上海21日电(记者 高路)炎夏酷暑之际,国内不少地方的气温正在逐浪升高。工会组织为此发出维权提醒,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由于高温作业导致中暑属于工伤。

  连日来,包括上海在内的一些城市处于“高温预警”状态,最高气温突破了40摄氏度。工会组织提醒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要在保证工作现场清凉饮料供应的同时,按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因在高温、高湿场所因工作原因引起中暑,并经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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