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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雷锋车”被通报整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2日05:19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实习生 张嘉俊 马颖超 记者 彭庆凯 李木双)昨天,《冒牌“雷锋车”正抹黑冰城名片》的消息在本报刊登后,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昨天,市出租车管理处市场监管科派出两个中队,前往太阳岛风景区周边进行检查,并对本报曝光的冒牌“雷锋车”通报、责令整改。

  昨日10时30分许,记者跟随身着便衣的执法人员来到太阳岛风景区门前看到,记者暗访时看到的摆着“雷锋号”标志的出租车并没有出现,在此等客的出租车并不多,都分别在自发形成的出租车停车场排队等客,游客上车也是打表计价。

  市出租车管理处副处长冀智对此表示,哈尔滨市目前并没有授权任何出租车摆放“雷锋号”标志,执法人员将对擅自打出“雷锋号”标志宰客的出租车司机从重处理。近日,他们将面向全市各旅游景点加大监管力度,一经查实出租车司机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计价器,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上限标准1000元进行处罚。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乘车时一定索要标有“黑龙江省出租车统一发票”的正规机打发票,并注意发票所显示的车号应与车体实际车号一致,如发现问题可将发票作为投诉依据。

  对本报报道的三台摆放“雷锋号”标牌的违规出租车,管理部门已核实,分别属于大通实业、宝驰公司和天利公司,并已向各公司进行通报,立即整改,今后所有出租车均不得摆放“雷锋号”等字样的标牌误导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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