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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初中一律均衡编班配备教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2日05:26  哈尔滨日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初霞)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省中小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黑龙江省下发了《关于全省中小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当前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业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户口学籍考籍不一致高考不能报名

  为加强学校招生管理,《通知》要求,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为招生学校介绍生源或组织报名;严禁普通高中接收先期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和办法录取的考生;尊重学生报考志愿,严禁强迫学生更改志愿或以各种形式干扰学生填报志愿。

  从今年起,对公办学校擅自异地招生的,一经发现,将坚决予以退回,发现一起,处罚一起,通报一起。对自愿选择异地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一律按借读生处理,在户口所在地录取学校注册学籍,由借读学校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但考生必须回户口所在地的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对户口与学籍、考籍不一致的,各地招生部门不得办理报名手续。对于伪造学籍和户口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严禁延长学生在校时间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方案(计划)编排学期课程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坚决纠正体育(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技术(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的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不按规定开齐开足的问题。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

  教育部门强调,要科学安排中小学生作息时间,严禁以各种名义延长学生在校时间,真正把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减下来。要保证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高中不超过8小时(初高中毕业年级在校学习时间可分别延长2小时),以切实保障学生有充足的休息时间和社会实践时间。

  要加强对乱办班、乱补课的治理力度,除初、高中毕业年级外,各中小学校不得占用节假日、双休日时间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不准利用早、晚自习、午休时间等上课或集体辅导;不得硬性规定走读生到校集中参加早、晚自习。各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校外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课补习班。

  严禁教师课上不讲、课后收费讲

  《通知》指出,初、高中每学期实行期中、期末两次学科考试,学校和考试命题部门要注意把握考试命题的难度,考试内容不得超出课程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出偏题、怪题。

  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辅导、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搞有偿家教。决不允许课上不讲,课后收费讲,一旦查实,就地待岗,屡教不改的,清除教师队伍。

  今后,教育部门将加大规范各中小学校编班行为的力度,严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实行均衡偏班教学,均衡配备任课教师,严格控制大班额。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学生获奖、竞赛、各类考试成绩为编班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实验班、特长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各种“奥班”等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严禁中小学校按照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和安排座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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