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陈台荣 武法 记者 王了)帮公司收回了5万元货款,天津某公司驻成都分公司的保管员易天祥(化名)却见财起意,谎称钱被人抢了。公司随即向派出所报警,然而,警方经过调查了解,却发现易天祥所谓的抢劫存在诸多疑点,最终认定抢劫不能成立。可是,易天祥却仍然拒绝还款。公司对于易天祥的“赖账”行为恼怒不已,一纸诉状将他告上法院。武侯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决易天祥支付公司5万元。但在规定的法律期限内,易天祥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查封了易天祥的3.3万元存款,支付给了公司。随后,执行法官耐心对他进行说服教育。终于,易天祥放弃了“抵抗”,将剩下的1.7万元全部返还给公司。
近日,该公司负责人专门为武侯法院送来锦旗,向执行法官连声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