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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检查起纠纷 1.5吨活鱼成死鱼

  

高速路检查起纠纷1.5吨活鱼成死鱼

  事发隆纳高速泸县收费站,鱼贩认为收费站造成货车滞留,对方否认

  凌晨5时,一辆装有近1500公斤活鱼的货车,进入隆纳高速公路泸县收费站出站口。在检查车内是否装有鲜活农产品中,司机与收费员发生纠纷,导致货车在收费站滞留5小时左右,活鱼全部死亡。昨日,泸县鱼贩余友强、李贤跃等人向本报反映:他们遭遇巨大损失,至今难以索赔。

  检查活鱼起纠纷

  余友强、李贤跃等几名鱼贩,长期在泸州收购活鱼,然后运到泸县县城福集镇市场上,批发给零售鱼贩。

  6月24日凌晨5时10分许,装运着近1500公斤活鱼的货车进入隆纳高速公路泸县收费站,“车上有白鲢、鲶鱼等,总共价值1.6万多元。”

  货车司机刘孝荣回忆说,收费员接过通行卡后,要求检查车上的货物,“我爬到车上

  打开顶盖给他看。”收费员要求刘孝荣把鱼捞起来检查,刘孝荣拒绝:“我们的鱼是装在密封罐里用氧气充灌,捞起来氧气就跑了。”双方随后开始发生争执,收费员周琪被打伤。

  货车滞留5小时

  当日早上5时25分,派出所接到收费站报案称收费员被司机殴打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收费员受伤以及车上装载物属于鲜活产品后,警方建议先将收费员送往医院治疗,并对货车先予放行。收费站坚持要求留下涉嫌打人的司机,货车无法离开现场。

  在派出所协调治疗收费员和放行货车中,时间已到早上7时左右。余友强说,这个时候车上备的氧气早已用完,鱼开始出现死亡。随着隆纳高速公路收费管理负责人相继赶赴现场,协调工作继续进行,活鱼在此过程中不断死亡。直到上午10时10分左右,泸县收费站开设有绿色通道货车才离开收费站。

  万元损失谁承担

  据南方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介绍,警方接到报警到场后,收费站于6时32分打开通道栏杆,但货车拒绝离开。上午8时10分左右,为避免堵塞通道,警方又将货车挪到收费站外侧,“这个时候他们仍然不走。”收费站认为,自行滞留导致活鱼死亡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司机和鱼贩承担。

  余友强等人说,由于收费站故意刁难引发纠纷,造成活鱼全部死亡,“这个责任应该收费站承担。”据悉,泸县警方曾召集双方就活鱼死亡事件进行过两次协调,但都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新闻资料

  《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规定,各地公安、交通部门在路面执勤执法中,对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没有违反道路通行规则的交通违法行为的,不得随意拦车检查;有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公安、交通部门要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不得长时间滞留车辆;对有超速行驶等其他严重危及交通安全行为的,公安部门要按简易程序规定当场处罚,及时放行。文/图汪邦坤 记者陈章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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