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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将建立城市低保标准调整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2日06:46  沈阳网-沈阳晚报

  本报讯(主任记者 高晓红)如果物价上涨了,人均生活水平提高了,可城市低保标准仍保持不变,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必然受到影响,因此,低保救助也应“水涨船高”。7月21日,记者从2009年全市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了解到,沈阳市将建立城市低保标准调整机制。

  目前,沈阳市民政局正在制定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即与城市低保人员基本生活需求费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财政收入增长率等多项经济指标联动的城市低保标准调整机制,使针对贫困群体的救助标准及时地、动态地上调。

  另外,沈阳市还将进一步完善救助政策,研究出台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相衔接的调整政策,从方便救助对象就医的实际需求出发,优化程序,提高救助比例,确保救助资金的渠道通畅和及时拨付。在保障农村优抚对象待遇中,将加大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常见病门诊补助标准,改善优抚对象的就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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