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海龙
□通讯员李建张华
本报汶上7月21日讯汶上县三名青年为谋取不义之财, 以高息借款为诱饵,合伙诈骗他人现金30余万。7月20日,记者从汶上警方了解到,他们根据线索,成功将冒名诈骗他人巨额现金的三名男青年抓获。
据汶上县公安局民警介绍,6月19日,他们接到汶上县郭楼镇芮某报案称,自己的29.4万元现金被黄某等人骗走了。汶上县公安局立即抽调经侦大队和郭楼派出所精干民警组成专案组展开调查,并对涉案犯罪嫌疑人上网追逃。7月20日,专案民警先后将杨某、于某、郭某抓获。
民警经过调查得知:自2008年6月29日以来,犯罪嫌疑人于某和杨某、郭某共同预谋后,以牵线担保为幌子,让杨某冒充于某亲戚黄某的名义,以黄某购买挖掘机资金不足为由,承诺高息借款为诱饵,先后分5次诈骗汶上县郭楼镇芮某人民币29.4万元。
今年5月底,芮某多方联系发现,三人都不见了踪影,才发觉上当受骗。目前,汶上警方已将涉嫌诈骗罪的于某、杨某、郭某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