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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不当可形成“尘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2日07:23  大众网-齐鲁晚报

  竹炭能否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呢?不久前卫生部回复国家质检总局的信函中明确指出:竹炭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加入食品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中国食物与营养学会理事、大连工业大学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教授农绍庄表示,竹炭随意添加在食品中,可以定义为非法食品添加物,食用竹炭可排毒是夸大其词。“即使是医疗级活性炭,现在也很少使用,虽然其物理吸附能力较强,但炭颗粒很难排出体外。更重要的是,食用炭产品后,细微颗粒很可能吸入肺里,吸附在肺叶上,形成‘尘肺’。在目前还没有完整的科学研究理论的前提下,对于食用竹炭产品的前卫保健潮,建议消费者不要轻易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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