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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劫色又劫财获刑4年6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2日07:24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郭强

  本报7月21日热线消息 今年23岁的青岛人殷某与女网友发生性关系后绑住其手脚抢劫财物,还冒充“老板”骗钱。7月16日,殷某被市南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4年6个月。

  2009年1月22日下午,殷某与在网上认识的女网友柳某见面后,来到柳某在漳浦路的家中。当晚,两人在柳某的家中发生性关系。次日16时许,殷某在柳某的家中再次与柳某发生性关系,随后,他用洗澡巾将柳某的手脚分别捆绑住,并让柳某呆在房间床上不准出来,随即将柳某放在家中价值420元的手机、价值3150元的电脑以及260元现金劫走并逃离现场。2008年2月上旬,殷某在网上认识了女网友王某,两人多次见面并发生性关系。当月中旬,殷某预谋诈骗后,谎称自己要在黄岛区开服装店做生意,骗取王某的信任。王某先后三次交给殷某7000元。2009年3月5日,殷某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冈山路被公安机关抓获。殷某抢劫、诈骗的赃款被挥霍,赃物被缴获,并已发还被害人柳某。

  市南法院认为,殷某当场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价值3830元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此外,殷某还骗取公民7000元钱,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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