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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无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2日07:37  燕赵晚报

  □老姜

  国人瞩目的杭州飙车案,一审结果已出,被告人胡斌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事件令人痛心,谭卓,一个25岁鲜活的生命因此消逝,胡斌,一个20岁的小青年,可能面临3年的牢狱之灾。无论如何,此案已没有胜者。

  现代社会,交通事故难以完全避免,我们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地去谴责出事故的人。然而,此案让人不得不问的是,年轻的肇事者为何对他人生命如此的漠视。年仅20岁的胡斌,驾着父辈给的红色跑车,在限速50公里的杭州闹市街头,在晚8时人来人往的时间,与哥们飙车时速百公里,过斑马线也不减速看一下行人。把正常穿越马路的谭卓撞起5米高,致其不治身亡。年轻的胡斌,怎么这样轻视他人的生命?自己拥有了跑车,家庭条件殷实,就可以把闹市当成飙车场了吗?那熙熙攘攘穿越马路的,不是像他一样,拥有宝贵生命的人吗?你驾着车,别人走着路,大家在行路权、生命权上,有什么不同吗?是否认为行人毫无例外地要给有车族让路,不让路就别怪我不客气?!小胡的心里怎么想的,我们无从知晓。然而有一点,他对生命的漠视,视他人为蝼蚁,几乎是可以肯定的。不分青红皂白的仇富,当然不对,有许多富人是靠勤劳、靠智慧致富的,有许多富人也是大仁大义之人,但是,对手里有了几个糟钱,就忘乎所以,不知自己是谁的无良之辈,难道我们就不该鞭挞吗?胡斌刚踏入社会就要受牢狱之灾,固然令人痛惜,但完全是咎由自取。

  人最可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人只有一次。皇帝和乞丐,在生命权上是对等的。虽然当事双方就民事问题达成了协议,受害方得到了113.01万元赔偿,但这丝毫不能减轻肇事者的罪过,因为生命无价!让我们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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