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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裂电线电死过路老太,责任谁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2日07:37  燕赵晚报

  

断裂电线电死过路老太,责任谁负?

  “我婆婆就是被那些断裂的电线电死的!”马先生的妻子说。

  【核心提示】

  辛集市一村民到村里的小卖部购物,返回途中,触摸到一根断裂裸露的电线,导致触电身亡。死者家属认为,当地电力部门对断裂电线没有采取必要的管理、维护措施,应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在村里采访时发现,该村许多照明电线都不同程度上存在外皮脱落,内线裸露的情况。一些电线或沿墙檐走线或“横空飞架”,没有任何规矩。对此,石家庄供电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夏季,正是雷电多发季节,极易发生电力事故,因此加强村民安全知识教育,加大农村用电管理已刻不容缓。

  □文/图 本报记者 杜慧 实习生 江玲

  【读者投诉】

  碰到裸露电线,老人触电身亡

  眼看母亲赵梅(化名)出殡的日期被一天天推迟,辛集市南智邱镇赵马村马先生一家心急如焚,“我母亲是触电身亡的,供电公司作为监管部门,难道会没有一点责任?”

  据马先生介绍,她母亲今年71岁,身体硬朗。7月11日中午12时左右,她母亲到村里的小卖部买方便面,返回途中,经过一狭窄过道时,左手拇指和食指碰到了一根断裂裸露的电线,当即被击倒在地,最终不治身亡。

  母亲的突然离去,让马家人伤心欲绝。他们发现,造成母亲死亡的“罪魁祸首”就是那根裸露断裂的废弃电线。既然电线裸露断裂了,那么电力部门怎么不采取维护措施,以防发生意外?

  事发后,马家人找到辛集市电力公司,接连等了两天,也无人过问此事,原因是“周末领导休息”。直到7月13日,公司相关负责人才出面,表示公司没有责任,不予赔偿。

  【记者调查】

  电线裸露断裂后一直没人管

  7月14日,辛集市南智邱镇赵马村,马先生一家披麻戴孝,正在为母亲守灵。

  从马先生家出门向南,沿着村里的小路,绕过几户民居的围墙,记者来到了出事地点。这是一条约0.5米宽的狭窄过道,仅容一个人通过,过道两旁则是两户民宅的围墙。记者发现,沿着北墙的墙檐悬挂着一些电线,其中5根已经断裂垂落下来。如今,这5根电线仅用一个小木棍暂时固定在墙上。

  “听说,这5根电线断裂后,就一直垂在北面的墙上,有很长时间了,可就是没人管。”马先生指着这些电线气愤地说,村里有电工,应该定期巡视,查看线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避免触电事情的发生。可直至出事后,当地电力部门也没有派人对这些“惹祸”电线进行处理,还是公安部门帮忙固定了这5根断裂的电线。

  记者发现过道不仅狭窄,而且还有一个斜坡,从此穿行时,需用双手轻扶两边的墙体。“我猜想,当时我娘是想扶着墙走过来,结果一不小心触到了那根电线。”马先生说。

  一些农村照明电线管理混乱

  据村民介绍,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赵马村照明用电都是使用附近工厂的,所以村民安装电线都是由村里负责。后来,当地电力部门接管赵马村的照明用电后,就由电力部门雇用的电工负责。

  马先生说,经过调查,那5根断裂电线是村民老马家的,几年前,老马去世,该线路就由其老伴使用。只是,其老伴经常不在家。事发后,听人说,那5根电线是被一个拾荒者剪断的。由于老马的老伴经常不在家住,所以她并不了解电线已被剪断的情况。采访当天,记者等待多时,也未能见到老马的老伴。

  随后,记者多次联系该村电工小赵,表示想了解村里安装电线的情况,但对方一听说是记者,就挂断了电话。

  记者在赵马村采访时发现,该村许多照明电线都不同程度上存在外皮脱落,内线裸露的情况。一些照明用线从电能表内拉出后,随意走线,或沿墙檐或“横空飞架”,没有任何规矩。还有一些电线断裂废弃后,被就近缠绕在了电线杆上,而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供电公司表示不承担法律责任

  当天中午,辛集市供电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7月11日下午1时左右,供电公司得知赵马村一村民触电身亡,立即派该村电工小赵赶到现场,发现是电力用户老马名下的电能表以下的用户电线老化裸露,因村民赵梅接触到裸露电线而死亡。

  “赵梅触电死亡的事,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这名工作人员说,因为赵梅触电点是在老马家电能表以下的部位,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确定。“通俗点说,供电公司提供的最后支持物为用户电能表,所以从电能表到用户家中的这段入户线路归用户所有。不管用户有没有私拉电线,都与供电公司无关。”此外,依据《供电营业规则》,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

  她说,电力部门也不对电能表以下的线路承担整改的责任。因为那段线路的产权属于用户,用户应承担管理维护的义务。

  【延伸调查】

  夏季触电死亡案件频发

  在“百度”网上,记者随意输入“农村触电身亡”等字眼,立即搜索出相关网页多达21000篇,发现全国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因农村电线老化、断裂,私接电线等原因致人死亡的案例。

  2009年7月13日至7月15日,江汉市相继发生3起村民触电死亡事故,皆因村民私接电线,电线老化原因所致。

  2009年,新乐市一村民在麦田浇地时,被一根断裂的电线击中,触电死亡。事发前,有人曾向当地电力部门反映电线断裂、老化问题,却一直无人修理。

  ……

  此外,记者在辛集市采访时了解到,今年入夏以来,辛集市所属周边村子已发生了3起触电死亡事件。

  【部门说法】

  加强农村用电管理刻不容缓

  “农村触电死亡的事情确实时有发生。”石家庄市供电公司相关人士表示,这是因为农村照明电线老化、随意私拉电线的情况比较普遍,再加上农民用电知识相对欠缺,因此加大村民安全知识教育,加强农村电力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已刻不容缓。

  他说,近年来,为改善农村电力设施,供电公司开展了“新农村建设”活动,逐步对所属17个县(市)电力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工程,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有部分地区还未完成改造建设工程。因此,如村民发现村里的电线有断裂、老化的现象,可向电工反映或致电95598咨询,以免发生事故。

  【律师观点】

  供电公司存在监管不力责任

  河北为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淑红认为,本案中断裂电线的户主承担主要责任,但该线路中输送的电力由供电公司提供,该线路的电费也由供电公司收取。供电公司虽未取得赵马村供电设施所有权,但其对该供电设施已经实际占有、使用并因此获利。根据利益与风险共存及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供电公司理应承担起对供电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由于供电公司管理不力、维护不及时,导致赵某触电死亡,供电公司负有过错责任,因此,应对受害人的损失给予相应赔偿。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律师认为,电力公司可以适当赔偿,原因是电力公司为了自己管理方便,将电能表安装在户外,在一定程度上为致人损害创造了条件,因此,电力公司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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