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夏小荔通讯员/佛公宣)因对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决定不服,游某、张某向禅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禅城公安分局(详见6月23日本报C02版)。昨日下午,禅城区人民法院再次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因办案民警使用传唤措施和告知程序不当,导致部分证据失效,禅城公安分局向法院撤回该案的部分证据。
游某、张某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省人大信访部门提供的证明及相关的现场录像资料,均证实了两人于2009年2月13日以滞留并不听劝阻的方式扰乱了省人大信访机关的办公秩序,警方处罚两人的决定和适用的法律是恰当的。但由于办案民警使用传唤措施和告知程序不当,导致部分证据失效。为此,禅城公安分局向法院撤回该案的部分证据,并接受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