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沈春梅 通讯员 张进花 实习生 张彦亭
今报郑州讯 一学生在放学途中遇车祸身亡,负全责的肇事司机进行了赔偿后,家长又把学校推上了被告席。昨天,郑州市中院审结此案,判决学校没责任。
去年4月11日中午,司机范某驾驶一辆客车,经过郑州市中牟县一村庄时,将某学校学前班的学生何某轧伤,后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范某负全责。范某一次性赔偿何某家属各项经济损失9.4万余元。得到赔偿后,何某家属又把学校告到中牟县法院,要求学校赔偿交通费300元,精神抚慰金3万元。
中牟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结束后,何某家属的要求证据不足且无法律依据。据此,一审法院驳回了何某家属的诉讼请求。何某家属不服,上诉至郑州市中院。昨天,郑州市中院审理后,依法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