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利率提高
银行缺乏提醒
本报讯(记者陆涛 实习生郭宇宁 程晓萌 叶德皓 戴志文 康吕赐)“近日我去办免费自行车租赁卡,却被告知‘个人征信系统’里有11次房贷还款不良信用记录,现在连小小租车卡都办不成,还成为银行‘黑户’——冤的是,3年前我已还清房贷,我对这些不良记录毫不知情”。昨日,龚女士向本报倾听热线求助。
龚女士称,2003年4月16日,她在建设银行东西湖支行办理了个人房贷,每月还贷653.13元。在还款过程中,父母一般首月先存700元,后几月存650元,待余额为零时,再存700元,依次循环,每次都提前十多天预存。
银行职员告诉记者,在龚女士还款期间国家利率共调整9次,龚女士每年每月还款额度也随之变化,导致出现11次不良信用记录。
“我对此毫不知情,对于利率变化和拖欠贷款银行还款也没有任何形式通知我。”龚女士对此很委屈。建设银行东西湖支行办公室龙主任称,由于客户量较大,没有实行还贷款通知制度。
一位银行资深人士称,4年内有11次不良记录,虽然很无辜,但对当事人的影响十分深远,。银行在“个人征信系统”的操作上应该更人性化,增加提醒功能,避免非恶意拖欠造成的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