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烫伤客人手臂 服务员“失踪” 协商未成引发纠纷,律师认为会所应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2日10:50  南方都市报

  深城记者王成波 陈辉 报道 近两个月前,市民李先生去洗脚城洗脚,不料被服务员的开水烫伤并留下疤痕,由于协商不成,李先生将罗湖区泥岗西路的新新贵族休闲会所投诉到消协,并准备起诉讨赔偿。当事会所表示,他们支付了医药费,现在正在寻找当事的服务员回来协商。

  昨日,李先生的姐姐李小姐告诉记者,上月初,李先生和朋友来到这家会所洗脚,刚刚坐下后,拿起桌上的电视遥控器调频道,这时一名服务员送过去一杯开水,一不小心将水倒在了李先生的左手臂上。

  “当时他们会所说先到医院看,看好后再协商赔偿,可是现在会所不管了。”李小姐说,事发后她和弟弟去医院治疗,弟弟的手臂烫伤严重,不能随意活动,半个多月没去上班。事发后,当事服务员不见了,只是服务员的姐姐支付了1000余元的医药费。

  她表示,最近两次,他们到会所去要求支付医药费和误工费,会所称服务员找不到了。随后,他们找了罗湖区消费者协会帮忙协调,但还是没有协商成功。罗湖区消协建议他们最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新新贵族休闲会所负责人董先生介绍,事发后,他们支付了李先生的医药费,现在正在寻找当事服务员,他希望对方坐下来通过合理的方式协商,不能漫天要价。

  对此,知名律师张茂荣认为当事服务员是职务行为,发生了这样的事会所方面应该首先负责李先生的治疗,然后再对服务员进行处理。而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双方分清责任后,会所方面应该积极支付李先生的误工费、治疗费等。

  (报料人:佚名 报料奖: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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