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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四人当选全国自强模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2日11:26  生活新报

  日前,在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召开的第四届全国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集体表彰大会上,我省的残疾人书法家和志刚等四人当选为“全国自强模范”。昆明市盘龙区法律援助中心、五华区人民政府和云南生物谷灯盏花药业有限公司三家单位获评“全国扶残助残先进集体”。

  据悉,此次全国共评选出150名残疾人全国自强模范,我省有四人当选。他们是丽江市古城区的残疾人书法家和志刚、泸水县六库镇向阳社区盲人按摩师唐劲松、昆明空间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员工赵康年以及通海县纳古镇中心小学校长马灿敏。此外,会泽县滇北工贸公司董事长陈本和等三人当选为全国扶残助残先进个人。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等四家残联组织被评为“残疾人之家”。开远市残联理事长施跃萍、昭通市残联理事长周训明当选为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

  省残联有关人士透露,根据国务院残工委的规定,被授予“全国自强模范”和“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将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本报记者 刘启银 实习生 韩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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